为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和谐快速发展,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创新能力的全面提高,根据我校2013年度研究生教育工作计划和《宁波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政﹝2011)127号)文件有关精神,2013年校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研项目)申请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研项目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者应为研究生导师或从事研究生管理工作的人员;学术造诣高、组织能力强、能率领研究队伍开展创新性研究与实践。项目负责人每年只允许申报一个项目;已立项项目结题之前,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2.项目的实施对于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 
 
      3.项目有较好的工作基础,研究内容原则上要求已经过一定的教学和管理实践,实施方案完备并具可操作性; 
 
      4.预期成果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和推广意义,对于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二、项目选题范围 
 
     项目的选题围绕“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主题,以探索规律、深化改革、着力培育和产生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教学优秀成果为目标,支持与资助在研究生教育和管理中的创新研究与实践。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领域的合作研究。 
 
 申报范围主要包括: 
 
     (1)研究生培养机制、培养模式的改革与研究; 
 
     (2)研究生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的改革与研究; 
 
     (3)研究生课程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的研究与实践; 
 
     (4)研究生培养管理模式和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体系的研究与实践; 
 
     (5)研究生开放式教育体系、实践教学和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 
 
     (6)其他与研究生教学工作相关的课题研究。 
 
     重大专项项目可参看《2013年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重大专项申报指南》(见附表2)。 
 
 三、教研项目成果要求 
 
     结题验收的要求:除提供完整的调研报告外,项目负责人须以第一承担人或完成人取得以下与研究项目相关的成果之一者,可准予结题: 
 
     (1)重大项目要求在C类及以上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重点项目要求在C类及以上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一般项目要求在D类及以上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正式出版的著作1部; 
 
     (3)研究成果被学校采纳并应用到研究生培养工作中,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 
 
     (4)同一项目组获得高级别教改项目立项; 
 
     (5)研究成果获得校一等奖及以上教学奖项等。 
 
 四、申请与审批程序 
 
     1.申请程序: 
 
     项目申报和评审采取“自由申报、公平竞争、专家评审”的办法,实行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初评推荐、研究生院审核、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主管校长审批、学校发文公布的程序进行。 
 
     申请人分别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通知的附件下载),A4纸格式打印一式 5份(同时附电子版,文件名为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交所在学院。所在单位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预期成果的应用价值等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学院初步确定推荐立项的排序名单推荐报送研究生院,同时将纸质和电子档申请书和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交到研究生院。 
 
     2.立项文件公布后,项目负责人应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五、资助经费标准 
 
     项目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三类。批准立项的项目,视研究需要及重要性给予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重大项目为3-4万,重点项目一般不超过1.5万元/项,一般项目不超过0.5万元/项。 
 
 六、上报的截止时间为7月3日。 
 
    
   
 
     联系人:殷小华
 
 
     电话:8760363(内线888363)